建瓯法院执行“加速度”
近日,建瓯法院
雷霆出击、连执两案
成功扣押两辆被执行人的车辆
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一
“铃……”,11月6日星期日早晨七点多,建瓯法院执行局干警周俊杰接到案件申请人的“周警官,我们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请你们快来!”
原来,这是一件申请执行人建瓯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某某、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郑某某、张某某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建瓯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调查,查封了被执行人郑某某所有的一辆思域牌轿车。
“好的,车辆现在的具体位置在哪?请你们等一会儿,我立刻向领导汇报,马上就来。”八点十分,周俊杰和两名执行局干警赶到现场,因被执行人拒不出面,周俊杰联系拖车,将被执行人车辆拖至法院场地扣押。后续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以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11月7日上午一大早,申请执行人向建瓯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写着“公正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锦旗,感谢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执行为民,雷厉风行。
案件二
“这辆车是我的,不是魏某某的,是我购买后挂靠在他公司的。”涉案车辆查扣现场,目标车辆使用人张某某对执行法官说。
申请执行人福建省建瓯市某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魏某某、顺昌县某某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魏某某、顺昌县某某物流有限公司购车提供抵押担保。之后,申请执行人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诉至建瓯法院向两被执行人追偿并胜诉。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瓯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查询两被执行人财产,并查封了涉案抵押车辆。法院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快速反应、重拳出击,在顺昌县某车辆检测服务中心查获了标的车辆。
“这台车是建瓯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车辆,目前仍登记在被执行人顺昌县某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属于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你们之间的纠纷未经法定程序,不影响法院对该车辆的依法处置。”执行法官现场答复了车辆使用人张某某。
建瓯法院执行局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巩固提升”工作总要求,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有效震慑被执行人,打击了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着力破解执行工作难点堵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贯彻建瓯法院党组决策部署,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接下来,建瓯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加快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稳步迈进。
供稿
执行局张铭
编辑
杨姁
核稿
黄旭
审批
林祥芝
原标题:《雷霆出击,连扣两车,建瓯法院执行“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