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目标任务。
9月30日前完成人员划转、落实到岗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人民*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职责机构整合所明确的人员划转要求,9月30日前,要完成人员划转、落实到岗。
划转人员顺向调动的,保留原身份、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水平不变,划转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划转后身份暂保留不变。
划转人员逆向调动的,按照不动产登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性质予以安排。
完成电子登记档案移交工作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9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须完成电子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并制定原始纸质登记档案资料移交方案,确保于12月31日前移交到位。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房管)、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的实时互通共享。
另悉,为配合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工作,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房屋、土地登记窗口将于9月3日、4日两天暂停办理所有业务。
8种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3.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4.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5.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6.因行*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7.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6种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形
以下6种情形在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
1.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是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2.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而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不动产统一登记对老百姓的6大好处
1.保护个人产权。房产、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
2.买房办手续更加便捷。普通百姓买房将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假如证件遗失要补办,就不必像以前一样自己去登报声明,而是登记机构免费提供刊发,并在15个工作日后补发。
3.由于环节减少,费用也跟着降低。按现有收费标准,以后有房的只收房产证费用,免土地登记费;无房的交土地登记费。而且查询档案免费;相关国有土地、房屋登记费和工本费执行原有的减免*策。
4.多套房子一本证。不动产权证书分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式。不动产登记原则上按一个不动产单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用单一版版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多个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一户拥有多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将其集中记载在一本集成版的不动产权证书上,一本证书可以记载一个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5.交易更安全。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有助于解决一房多卖的风险。
6.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
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省国土资源厅规定,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说了这么多,啥意思呢?
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即将下岗,
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
这也就意味着,
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房子是不是你的?
房产证说的不算!它说的才算!
来源:福州日报
综合:海峡都市报、清朗天空、CCTV4、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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