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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来了12月1日起建瓯不再办理暂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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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瓯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交相关证明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

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合法稳定住所

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连续就读

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暂住证还能用吗?

在12月1日前已办理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

居住证应该如何办理,办理时需准备哪些材料?往下看↓↓↓

申领居住证需带什么材料?

申领人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

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申领人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合法稳定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2、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居住证办理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免费拍照,采集信息,受理完成后打印《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后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特别提示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享有哪些便利

1

在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的除外);

2

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

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及其他登记业务;

4

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

按规定参加本省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审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资格登记,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执业技能鉴定;

6

办理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8

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便利。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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